古典自由主義著重個人權利的追求,將公益視為個人偏好的加總,主張個人得以藉由私益的追求,形成自發秩序以實現最大的公共利益,而政府與國家的角色則是在確保個人在追求私益的過程中不會受到任何的侵害和干預。
以此次防疫為例,美國川普政府與其支持者,曾多次以示威遊行的方式,公開反對州政府封城和維持社交距離等防疫措施,除了避免因封城而造成經濟停擺與赤字雪上加霜外,更深一層的政治經濟邏輯呼應了古典自由主義的理論,避免因為防疫而干預市場與限制人身自由。
相對地,重視共同價值的社群主義則認為社群的共同利益理應優先於私益的追求,擔憂過度重視個體,會損及社會的秩序及共善。在社群主義支持者的眼中,人是社會的所造,因而人的自我實現與群體價值根本相連。社群成員之間的休戚與共也落實在各種具體制度上,例如醫療保險,累進稅率等,這些制度設計讓個人的價值得以在群體的共同承擔中發揮。
此次新冠疫情的爆發,也讓社群主義的討論再度受到重視。不同的政治哲學與政經主張回應了政府在面對緊急公衛事件時,所採取不同作為的預設與期待。而政府在面對防疫急迫性時所傾向採取的方法與措施,也連結了不同社會對於維繫自由或公義價值的政府應該如何運作的不同想像。
過去在缺乏對於疫病及其傳播途徑充分而具科學性的認識下,人們將疾病的傳播和人類的接觸與遷徙視為緊密相關,而檢疫與隔離也成為當時帝國與城市所能採取少數的防疫措施之一。
◎英國:以公衛之名,改造環境、驅逐貧民
1842年,被稱為現代公衛之父的艾德文.查德維克(Edwin Chadwick)出版了著名的衛生報告 (Sanitary Report)。此一報告也進一步促成了英國國會於1848年通過「公共衛生法案」(Public Health Act);據此,英國的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有了法源依據,得以大幅度且官僚式地管理城鎮衛生與居家環境。
貧窮與髒亂在由上對下的視角中,被視為是最需改善的疫病之源;而以此「公衛」之名,也造成貧民窟內的窮人在公權力的介入下被強制驅離出居住已久的城市。
◎美國:以公衛之名,強制權力的擴張
同一時期的美洲,也藉由改善環境衛生與隔離檢疫等措施控制傳染病。當時美國許多州都訂有州法,授權州政府隔離傳染病患者或接觸者。
1878年國會通過的「國家隔離檢疫法案」(National Quarantine Act),使得港口檢疫具有聯邦層級的立法授權。直到20世紀初期,美國法院仍經常以保護大眾免於傳染病的風險為由,認可各州行使其警察權限(police power)。如1902年在Compagnie Francaise De Navigation A Vapeur v. Louisiana State Board of Health一案中,美國聯邦最高法院進而認可路易斯安那州通過「無限期禁止所有健康且無傳染性的移民」進入該州疫區的規定,認為移民只會加重疫情。
到了一次世界大戰左右,美國的衛生主管機關更開始利用檢疫的權限,管制被懷疑帶有性傳染病的娼妓。這項與原先施行檢疫目的截然不同的管制措施影響深遠,讓以公衛之名的強制權力愈形擴張。過去,隔離檢疫主要用於避免疫病傳播的風險,然而,當強制力無保留地被運用於不同目的時,被隔離檢疫者的污名化現象,也正前所未有地受到強化。1900年左右,舊金山為了防治鼠疫而特別針對亞裔居民與華人進行的檢疫措施,反映了公衛舉措如何可能成為種族歧視的工具,甚而被視為理所當然。
到19世紀後期,流行病學與細菌學進一步發展,藉由醫學上的突破能更科學地理解疾病,尋找治病成因與對策,也讓國際間的衛生合作得以更有效地進行。然而,透過反思傳染病防治的公共衛生與檢疫歷史,我們不難發現隔離檢疫對於不同社會的人們有著不同的時代意義。傳染病醫學知識的發展雖看似與隔離檢疫的實作緊密關聯,事實上也是混雜了科學、權力、政治經濟與社會階層多重因素相互交織下的異質產物。
透過歷史的爬梳,我們發現許多傳染病患者與社會底層人士,在規訓體制的建構中更容易被視為是公共衛生的威脅,而如何能讓政府在防疫的家父角色中進一步反思權力運作的界線,則是我們寄望能從過往歷史中學習,並能以史為鑑的警惕。此次全球性的疫情大爆發,使得所謂「科技防疫」成為公共衛生佈署之下,重新面對個人身體,並監控大量人口移動軌跡的新興權力技術。它不僅幽微地結合了傳統上個人對於身體的規訓,也更細緻化了所謂的生命政治 (bio-politics),亦即藉由大眾的自我規訓達到現代國家治理的願景。
◎挪威:面對疫情,也堅持保護個資
雖然科技的運用在防疫上可收成效,它同時也帶來了國家監控與公眾信任的難題。以位於北歐的挪威為例,面對新冠疫情,挪威的國家公共衛生機構 (Norwegian Institute of Public Health)於2020年4月即率先開發了一款名為Smittestopp的接觸追蹤軟體(Contact Tracing App)。
這個軟體經由個人同意下載到手機後,可以透過GPS與藍芽定位輕易地追蹤到個別用戶的行動軌跡,並在用戶與COVID-19患者接觸後發出簡訊示警,即時地將定位資訊上傳到中央伺服器儲存。這個接觸追蹤軟體的下載安裝是採自願的方式,需要年滿16歲以上的當事人明示同意,且相關資料會於儲存30天後刪除,而下載用戶也能隨時檢視軟體中的個人資訊。
然而,挪威資料保護主管機關(Norwegian Data Protection Authority, NDPA)仍然認為以挪威整體的疫情發展,對比Smittestopp app技術的採用,並無法正當化使用這個新興接觸追蹤軟體使用的必要性,亦有違反比例原則之虞。因而於同年6月宣布應停止使用這款接觸追蹤軟體,並且要求政府刪除經由Smittestopp app所蒐集並儲存於中央雲端伺服器的所有資料。
雖然阻止疫情迅速擴散具有實質且重要的公共利益 (Substantial public interest),挪威個資保護監管機關的態度卻也相當明確,認為有效的疫情控制並不代表需要在隱私和個資保護上讓步。換言之,科技防疫應有社會許可(Social license),才能讓防疫機關的裁量空間不至於無限擴充,而最終能回歸法律保留原則,也讓行政機關的行政措施具有立法授權的適法性與正當性。
◎臺灣:成為追蹤技術監測客體的公民
事實上,以往傳統的疫情調查與接觸追蹤,更傾向於鼓勵公民因信賴政府而主動提供資訊,這樣的疫調模式像是政府願意與公民之間建立較為平等的合作關係。然而,數位追蹤科技的運用卻大幅降低了公民自主通報的意願。在數位疫調互動中,公民更像是被動地成為國家追蹤技術觀察並監測的「客體」。
2020年1月20日,衛福部疾管署成立了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便開始與電信業者合作,建置所謂的「電子圍籬」,以手機基地台定位的方式監控居家隔離和檢疫者的行蹤。2020年底,政府更首次在跨年晚會中使用「天網」,並將監控範圍跨大到自主健康管理者。在面對多方質疑後,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將天網正名為「電子圍籬2.0」,以記者會的方式主動說明其技術與操作流程非監控全民GPS位置資訊,並承諾相關資料會於保存28天後銷毀。
隨著過往歷史慢慢走到今日,新冠疫情改變了許多人們往昔熟悉的生活態樣,封城、邊境關閉、隔離檢疫或是利用高科技監控行蹤,人們對於疫病的未知與焦慮,讓以往在公民社會中需要被高度檢驗的政府管制行為,有了更多的施作空間。面對疫病急迫、變化萬千,或許現在的人們更容易寄託於一個大有為的政府,但疫情終將復歸於平靜,公衛的急迫性最終也必須重新回歸民主社會的責任政治與憲政秩序。
在疫病中重新反思依法治國原則,或許會是一個民主自由社會在防疫、人權與法治諸多價值權衡中得以重新立足的契機。如此,我們也才能在歷史與哲學思索中稍稍放心地繼續前行,因為認識到那尊重個人基本權利與自由的保障,終能落實在每一個人之於社群的價值,卻也允許著那份細微卻不容輕易剝奪、專屬於「人」的自主空間。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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